无忧启动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系统gho:最纯净好用系统下载站投放广告、加入VIP会员,请联系 微信:wuyouceo
查看: 5892|回复: 16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好了,我沉默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07-3-28 19:56:3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沉默是金啊,提点意见就被扣上胡搅蛮缠的帽子,还被人骂,真无奈了。。。我沉默,搜索的事就当我没说吧。。。以后见了各位老大们我走远点,实在惹不起。

如果可以的话请管理员把我的ID删吧,和没理性的人斗嘴真的没必要,我bye从此也不来这论坛了,自己在这里学会了改外置程序做PE就够了,来了没多少天,打狗帮了很多忙,还有老九也回答了几个问题,在这里一并谢谢。:lol

至于123这人,临走前还是忍不住鄙视一下,你他妈的就长一张肉食恐龙级别的脸,以后不要出来混,不服我们视频!垃圾!天风也行,我的智商虽然比你高,但情商我真的自愧不如,呵呵,算了,我走。删我的ID吧!
2#
发表于 2007-3-28 20:44:35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,都是气话.

123可是mm啊,对mm都骂这么狠,有失男人胸怀.123总不会对你也说过他妈的吧.批评一下.

如果你觉得别人没理,你就把道理给讲清楚嘛,你这么骂人,反正我在无忧还没看过,遇到点挫折就走,其实是一种失败.在生活中能这样吗?频繁换工作单位?如果你情智俱佳,为什么不能和领导层沟通一下呢?当领导的都是白痴?都没有理性吗?

网络也是社会,即使是经常换用户名也会增加挫败感.再说,无忧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差吗?如果无忧都不适合你,到哪里找完全称心如意的桃园?

[ 本帖最后由 龙雷之火 于 2007-3-28 08:47 PM 编辑 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#
发表于 2007-3-28 21:30:02 | 只看该作者
保持绅士风度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4#
发表于 2007-3-28 21:31:56 | 只看该作者
加多一句:那么多会员提出建议,论坛管理员是否该检讨一下现行的规定?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07-3-28 21:35:36 | 只看该作者
怎么样沉默啊,楼主教教我好不好啊,我沉来沉去都沉不了墨……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发表于 2007-3-28 21:44:29 | 只看该作者
搜索的问题对于无忧来说是个很古老的问题,在用ASP论坛的时候无论你有多少积分都是不能搜索的,版主以上才有权限,即使是大元帅当时也是没有搜索权限的,我看大家也没有抱怨到这样的程序!

同时看来我是多事了,又得罪了一个会员,自我感觉很失败!

言语表达能力有限,楼主对我的言语有误解!

算了,爱来不来滴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2007-3-29 00:15:32 | 只看该作者
看起来LZ还真的不想要ID了??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发表于 2007-3-29 12:55:50 | 只看该作者
原帖由 老陈 于 2007-3-29 12:15 AM 发表
看起来LZ还真的不想要ID了??

:lol :lol :lol :lol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发表于 2007-3-29 13:33:24 | 只看该作者
倒塌~~
够无聊滴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发表于 2007-3-29 16:27:43 | 只看该作者
和气生财呀,别生气,放宽心,就海阔天空了:)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1#
发表于 2007-3-29 16:56:10 | 只看该作者
哈哈 把老陈都弄出来了“ 低调做人 高调成事” 就这句话~~楼主好好思量下吧~~
另外 不知道兄弟是不失恋了 有必要这样么~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#
发表于 2007-3-30 18:33:29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

回家修养一阵子也好

无论谁对谁错     都不应该闹成现在这样       要是评理    双方各打20大板

以后欢迎再来    :victory: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3#
发表于 2007-3-30 20:44:06 | 只看该作者
哈哈 你倒是很有趣 两边都不得罪  凡事和为先 说的有理:$
不过我认为楼主应该加5打版作为奖励 哈哈:lol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#
发表于 2007-3-31 09:50:44 | 只看该作者
原帖由 <i>hongmayi0</i> 于 2007-3-30 06:33 PM 发表
呵呵
回家修养一阵子也好
无论谁对谁错&nbsp; &nbsp;&nbsp;&nbsp;都不应该闹成现在这样&nbsp; &nbsp;&nbsp; &nbsp; 要是评理&nbsp; &nbsp; 双方各打20大板
以后欢迎再来&nbsp;

             .

[ 本帖最后由 龙雷之火 于 2007-3-31 09:56 AM 编辑 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5#
发表于 2007-3-31 09:51:44 | 只看该作者
原帖由 <i>fantasy</i> 于 2007-3-30 08:44 PM 发表
哈哈 你倒是很有趣 两边都不得罪&nbsp;&nbsp;凡事和为先 说的有理
不过我认为楼主应该加5打版作为奖励 哈哈


         .

[ 本帖最后由 龙雷之火 于 2007-3-31 09:56 AM 编辑 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6#
发表于 2007-4-9 19:32:38 | 只看该作者
同意 龙雷之火 意见,其实网络生活与现实是很类似的,一走了之的结果是:过段时间后对于别人来说已经不存在了,自己却很难忘却。。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7#
发表于 2007-4-10 00:01:38 | 只看该作者
楼上说的经典啊

楼主火气太大了

实际上有心学东西的

200积分并不算什么门坎

我也没注册几天

偶就是翻旧帖学习的

搞到现在我都总是忘记用搜索:lol


原帖由 mx300en 于 2007-4-9 07:32 PM 发表
同意 龙雷之火 意见,其实网络生活与现实是很类似的,一走了之的结果是:过段时间后对于别人来说已经不存在了,自己却很难忘却。。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捐助支持|无忧启动 ( 闽ICP备05002490号-1 )

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14号

GMT+8, 2024-11-15 20:54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